1.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青海盐湖所所办公室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71-6318928
传真号码:0971-6318928
电子邮箱:xxgk@isl.ac.cn
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18号
邮政编码:810008
2.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青海盐湖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青海盐湖所所办公室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青海盐湖所网站()“信息公开”频道下载。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在线申请或者下载并填写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青海盐湖所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电子邮箱(xxgk@isl.ac.cn)。
在线申请:在线填写公民申请表 在线填写法人/其他组织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到达青海盐湖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公开青海盐湖所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 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内容描述;
● 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
● 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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