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型仪器区域中心和所级公共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院机关相关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化学材料领域的15个所级公共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所级中心)进行了考核评估。
本次评估工作包括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专家在考核所提交的《所级公共技术中心评估申请报告》的基础上经过初评、现场答辩及综合评议后,于12月4日公布了本次评估的考核结果。其中,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和理化技术研究所2个单位所级中心评估结果为优秀,青海盐湖所等11个单位所级中心评估结果为通过。
本次评估的通过,是对所级中心五年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为今后所级中心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青海盐湖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提升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水平,提高技术支撑能力,为青海盐湖所、盐湖资源绿色高值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的科技创新工作贡献更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