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所顺利通过院保密体系建设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0-06-18 编辑:综合办

6月18日,以兰州分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学定为组长的验收组一行6人对青海盐湖所保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审查验收。副所长梁青生,副所长贾优良,所长助理王永晏出席了验收会,所保密委员会成员和科研、管理、支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验收会由王学定主持,梁青生致欢迎词。验收小组在听取综合办公室主任何荣昌关于青海盐湖所保密体系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后,分组审查了有关档案材料和保密工作制度,召开了部分涉密人员座谈会,并现场抽查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和保密要害部门、移动介质及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等情况。

根据中科院《非保密认证单位保密体系建设验收标准》,结合现场检查情况,验收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向青海盐湖所反馈了检查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青海盐湖所领导班子对保密体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落实具体,措施基本到位,保密组织健全,保密制度内容完善,所列保密经费基本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保密委员会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工作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规范,档案齐全。研究所与分院签订了安全保密责任书、与部门负责人签订了保密工作责任书、与全体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界定、审查、审批了涉密人员,明确了脱密期,对涉密人员开展了保密知识、防范技能的培训。根据现场审查,审查组认为青海盐湖所通过保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了全所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夯实了保密工作基础,提高了保密管理能力,符合中国科学院保密体系建设标准要求,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同时,验收组还对青海盐湖所保密体系建设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由新疆分院、西安分院等相关研究所组成的11人观摩团,现场观摩了青海盐湖所保密体系建设和验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