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青海盐湖所新一轮疫情管控办法十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4

所属各部门、全体职工、研究生: 

  4月以来西宁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大家的健康,保证我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近期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一、加强门卫登记管理。门卫严格测温,扫码制度,做好登记。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扫双码,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体温、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情况。 

  二、强化出行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严格限制职工、研究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 

  三、严格执行“落地检”。省外返青来青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所在单位和入住酒店报备,实施健康管理。请抵青后24小时内就近前往核酸采样点,完成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严格会议管理。 坚持“非必须不举办”,尽量采用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方式。各部门非必要尽可能不安排现场会议,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 

  五、避免扎堆聚集。不组织、参与大规模聚集性文体、聚会聚餐活动。尽量避免家庭私人聚会聚餐。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六、加强食堂用餐管理。食堂用餐尽量分散用餐,保持距离,采取单人单桌,鼓励大家自带餐盒,回办公室就餐。研究生尽可能在食堂就餐,减少外出,降低病毒感染风险。 

  七、加强关联单位防控要求。甘河基地加强施工单位、百灵公司等关联单位的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体育馆暂停开放。根据体育局疫情防控要求,体育馆暂停开放,开馆时间另行通知。 

  九、做好个人防护。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自觉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进出公共场所,要配合做好测温、验码等工作,做到疫情防控意识和健康行为不放松。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十、积极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病毒的有效手段,请大家尽快接种疫苗,没有完成全程接种疫苗的请尽快补种。符合加强接种的,到了规定间隔时间,请尽快完成加强接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自觉配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青海盐湖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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