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科院办公厅关于召开中科院2021年度工作会议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保障院工作会议顺利召开,确保全体参会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会议正常举办等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青海盐湖所在院工作会议期间疫情防控专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会议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重要事项。
(一)青海盐湖所在院工作会议期间疫情防控专门工作小组
组 长:李发福
成 员:李冠伟、丁瑞祥、闫蕊杏、芦宝良、杨宁宁
(二)职责分工如下:
所办公室——负责会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与社区、疾控中心、派出所等单位的联络工作。具体由丁瑞祥负责。
所办公室——负责会议签到统计工作;加强会议室通风,检查会议期间佩戴口罩及间距情况,对接触疑似或者确诊病人的人员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具体由杨宁宁负责。
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保障园区、会议室等公共环境的消毒、清洁,保障后勤物资供应。具体由李冠伟负责。
党委办公室——负责全所防控疫情宣传工作和检查督导工作,及时传达院、省相关疫情防控的通知。负责检察传播谣言、玩忽职守、工作责任不落实等情况。具体由芦宝良负责。
二、措施实施
(一)疫情防控
1、所办公室负责制定院工作会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参会人员做好自我防控工作。按照会议工作小组要求,各自负责对疫情实行 “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报送时间:自 2021 年1月15日—16日。
联系人员:丁瑞祥
联系电话:13897581988
2、工作小组要做好参会人员核查和统计等相关工作,全面掌握参会人员的流动情况。对发热者及时就医,暂停参会。
3、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对参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工作,异常人员限制进入。一旦发生疫情,需严格按照工作小组指示,采取相关措施,对身体异常情况的人员进行排查和控制。
4、会议现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并且会场配有免洗消毒液,417室作为临时医学观察点。
(二)应急响应
1、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相关情况,应第一时间向组长和分管所领导汇报;接到汇报后须第一时间向我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研究所疫情防控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须第一时间向院、省、市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联系、上报。
2、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后续工作。
(三)责任追究
对于传播谣言、玩忽职守、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应对疫情工作受影响者,停职接受调查,并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青海盐湖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