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经所领导同意,现就2016年度部门和职工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考核单元划分、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等均按《青海盐湖研究所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组织安排
(一)部门及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
1、参会人员:所领导、中层干部、所考核小组成员(另行通知到本人)。
2、考核时间: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8::40时。
3、考核地点:在综合实验楼6楼会议室。
4、考核形式:报告采用PPT形式,副所长报告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中层干部报告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报告原则上由本人讲述。
5、提交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在所网站下载或到组织人事处马丽霞处拷取,填写后于12月16日下午18时前将纸质表一式24份交马丽霞处,考核会上将提供给评委。
(二)其他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考核。2016年12月20前完成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后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职工考核结果交组织人事处马丽霞处。
三、其他事项
年底各项工作很多,请相关人员做好时间安排,确保在所参加考核工作。无故不参加考核,将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组织人事处
2016年12月7日